2009年2月10日 1994年3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对采矿权有了明确的定义:“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 2010年9月20日 探矿权采矿权人在办理勘查、采矿登记或年检时,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确定的标准,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直接缴入同级财政部门开设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财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
了解更多2023年2月3日 一、依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0〕10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已按财政出资比例进行评估并缴 2024年7月8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06〕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 煤矿法律实务 采矿权那些事儿_中国煤炭行业知识服务平台 ...
了解更多2012年10月12日 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申请开采石油 2017年11月2日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家能源局
了解更多2023年5月13日 为解决此类实际问题,《通知》明确因政策变化导致勘查工作程度要求提高等非矿业权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转采矿权,需继续开展勘查工作的已保留探矿权,可申请探矿权延 2019年7月7日 探矿权采矿权人在办理勘查、采矿登记或年检时,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确定的标准,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直接缴入同级财政部门开设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财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了解更多2024年7月8日 采矿权 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笔者根据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煤矿行业的特殊管理要求,针对煤炭开采生命周期内涉及的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缩小矿区范围、开采方式变更、采矿权延续、采矿权转让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__增刊20162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
了解更多2012年4月16日 办理采石场因自身原因未开采的,采矿权价款能不 能退?不能退 百度首页 商城 注册 登录 资讯 视频 图片 知道 文库 贴吧 ... 2015-12-22 未开采采矿权高价出售可以吗 2020-03-26 采矿许可证到期未续期的后果? 4 2012-01-17 采矿权已拍卖,但未发采矿 ...2021年9月30日 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 1999年 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74号)中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包括: (一)探矿权价款。政策解读 什么是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_勘查
了解更多2017年11月2日 第五条 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但是,国家对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予以减缴、免缴。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2012年10月12日 第十条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中国人大网
了解更多2022年12月14日 关闭前未开采动用过资源量的建设、技改、单证煤矿,剩余资源量以矿山处置缴纳价款时对应的资源量为准。该矿在建井过程中动用的资源量应予以扣除。5、关闭煤矿的采矿权价款、资金占用费、滞纳金缴纳凭证。6、关闭煤矿的采矿许可证注销证明或关闭公告。2019年7月7日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以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一次或分期缴纳;但探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采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 第七条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由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收取。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了解更多2013年4月17日 1.10.采矿权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指需缴纳采矿权价款的) 1.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及其审查意见(指原未编制方案的矿山) 1.12.土地复垦方案及其审查意见(指原未编制方案的矿山) (三)采矿权变更登记 1.变更开采方式 1.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2023年3月23日 5.缴纳采矿权价款的方式 (1)《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采矿权价款可以 一次或分期缴纳;但采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第一年缴纳比例不应低于20% 。 (2)作为资本金注入国有矿山企业账户;矿山企业涉及的税费 - 知乎
了解更多2021年10月20日 采矿权申请人应与已有的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就可能造成对探矿权或采矿权影响的诸方面签有协议。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同意开采的, 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可划定矿区范围; 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认为有影响且出具充分证明的, 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可以组织技术论证。首页 > 不缴纳采矿权价款是否不能开采 煤矿 矿山与建筑破碎设备 工业制砂设备 移动破碎站 配套设备 VSI6X制砂机 进料粒度: 0-60mm 产量: 109-839t/h CS弹簧圆锥破碎机 进料粒度: 0-370mm 产量: 45-780t/h ...不缴纳采矿权价款是否不能开采煤矿
了解更多2016年2月26日 2、什么是暂时不能综合开采 的矿产?什么是必须与主矿体同时采出而暂时不能综合利用的矿产?什么是矿区范围划出的边缘零星矿产 ... 有无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非法转让采矿权、以承包方式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按时缴纳采矿 ...2023年8月14日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41号)第10条: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采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矿产资源采矿许可(采矿权延续登记) - jcgov.gov.cn
了解更多2019年9月6日 采矿证有效期的延续是累计延续时间不能超过规定上限。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 ... 4、采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证明材料(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完缴证明或是否 完成采矿权有偿处置的情况说明等 ...2008年7月1日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分期缴纳矿业权价款的管理,由国土资源部登记发证的矿业权,其探矿权价款在500万元以下、采矿权价款在3000万元以下的,价款原则上一次性缴清;由地方登记发证的矿业权,其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一次性缴清的标准,由各省根据本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 制度改革有关 ...
了解更多2023年4月15日 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的部分,矿业权人需在次年2月底前,向税务部门据实申报缴纳上一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发生合同、权证内容变更等影响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的情形时,矿业权人要按照规定及时调整申报。2023年5月13日 为解决此类实际问题,《通知》明确因政策变化导致勘查工作程度要求提高等非矿业权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转采矿权,需继续开展勘查工作的已保留探矿权,可申请探矿权延续。7.问:《通知》在探矿权转采矿权管理方面作了哪些完善?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负责人就《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 ...
了解更多2019年1月29日 对以往按照12号文主要以申请在先方式取得的探矿权,各地对是否征收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做法不 一。调整为矿业权出让收益后,为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保持新旧制度下矿业权人税负总体平衡,对已转为采矿权的,如果已经完成有偿处置 ...2018年12月8日 一、 会计科目 设置 企业应在无形资产会计科目下,增设采矿权二级明细科目,并按不同矿名称增设三级明细科目,核算企业通过资源资本化或交纳采矿权价款方式取得或者由于报废等原因减少的采矿权成本。企业应在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会计科目下,核算按照实际受益 采矿权的会计处理_中国会计网
了解更多2011年2月14日 借记“地质成果”科目,贷记“勘探开发成本—××项目”科目;不能 ... 企业通过交纳采矿权价款 取得的由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按规定应交纳的采矿权价款,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在采矿权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企业应按应交的采矿权 ...2017年11月8日 六、已缴清价款的采矿权 ,如矿区范围内新增资源储量和新增开采矿种,应比照协议出让方式征收新增资源储量、新增开采矿种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中,仅涉及新增资源储量的,可在已缴纳价款对应的资源储量耗竭后征收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 ...
了解更多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原则上一次缴纳。一次缴纳有困难的,经批准后,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缴纳,但首次付款不得低于全部价款的30%。探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采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2012年2月9日 我国现行《 营业税税目注释 》( 国税发[1993]149号 )的基本特征是“正列举”,即凡是列举在税目中的要缴纳营业税,没有列入税目中的不缴纳营业税,而探矿权、采矿权就未纳入营业税征收范围。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段时期以来,我国以探矿权、采矿权为代表的自然资源使用权交易活跃 ...财税[2012]6号: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列入营业税征税范围
了解更多即采矿权价款当期摊销额=采矿权价款×(当期实际开采量÷可采储量)。 该矿对于采矿权价款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但是,如何确定摊销期目前有三种年限可供选择: 2.按30年期限摊销,理由是:该矿的采矿许可证年限为30年,那么,采矿权价款就应该在该许可2017年7月28日 实际上,1986年颁布实施的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四款曾明确规定:“采矿权不得买卖、出租,不得用作抵押”,并在 ... 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工作对象进行勘查以及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等权利,并不能进行开采 ...最高法就审理矿业权纠纷司法解释答记者问-中国法院网
了解更多2015年8月21日 关键词:采矿权价款摊销一、煤矿企业采矿权的概念、特征及属性(一)概念与特征煤矿企业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权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和期限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煤矿企业,被称为采矿权人。2006年2月28日 第十六条 煤炭资源有偿使用是指通过行政审批取得采矿权的采矿权人,除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依法缴纳采矿权价款。 在资源整合过程中,适宜公开竞价的空白或者已关闭煤矿的资源应当按照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_山西_中国政府网
了解更多1986年3月19日 采矿权,又称“矿产使用权”,是指采矿企业在开采 矿产资源 的活动中,依据法律 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 中国《 矿产资源法 》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采矿权不得买卖、出租,不得用作抵押;国家保护 合法的采矿权不受侵犯;任何单位 ...2015年2月3日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政策性关闭小煤矿退返已缴纳采矿权价款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unan.gov.cn ... 2、依据矿山闭坑地质报告或者市、县国土资源局调查核实说明书不能 估算确定期间扩界部分采损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政策性关闭小煤矿退返已缴纳采矿权 ...
了解更多